京張高速公路2016-2018年路面、橋梁檢測項目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京張高速公路2016-2018年路面、橋梁檢測項目(以下簡稱“本項目”)已經(jīng)董事會批準,招標方案已核準,核準文號:冀交招核字[2016]30號,項目業(yè)主為河北華能京張高速公路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招標人”),建設資金來自業(yè)主自籌,項目出資比例為100%。招標人為河北華能京張高速公路有限責任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對該項目進行公開招標。本項目招標采用綜合評估法,資格后審方式。 
2.1 項目概況 
京張高速公路全長79.189km,雙向四車道,路基寬27m,全線共有獨立構造物443座,其中特大橋2座、大橋55座、中橋70座、小橋241座、涵洞75座。 
其中:特大橋為2座,共計3692.00延米;大橋為55座,共計12330.24延米;中橋為70座,共計4445.79延米;小橋為241座,共計2219.25延米;涵洞75座,共計232.35延米。 
2.2 技術狀況評價及評定服務周期 
技術狀況檢測及評定服務周期:本項目計劃開始日期2016年10月1日,服務期36個月。 
京張高速公路的公路技術狀況檢測與評定。包括對公路技術狀況指數(shù)(MQI)進行檢測評價;對檢測結果和主要病害進行分析,提出有效的養(yǎng)護對策、措施。具體工作內(nèi)容包括2016年-2018年三次橋梁定期檢查,36次橋梁經(jīng)常性檢查,72次涵洞經(jīng)常性檢查,三次路面車轍(RDI)檢測、路面抗滑性能(SRI)檢測和路面結構強度(PSSI)檢測(每次抽檢20%);六次路面損壞(PCI)檢測(每年兩次)和路面平整度(RQI)檢測(每年兩次),檢測完成后須計算MQI,并將檢測數(shù)據(jù)錄入中國公路橋梁管理系統(tǒng)和河北高速公路綜合管理系統(tǒng)。檢測人員要求相對穩(wěn)定。 
(1)路面破損調(diào)查及采集前方圖像、路面平整度檢測、路面車轍檢測、路面抗滑性能檢測、路面結構強度檢測(抽檢20%)、橋涵定期檢查(分上下行評定)、路基技術狀況檢查、沿線設施技術狀況檢查; 
(2)橋梁經(jīng)常性檢查每月一次,涵洞每月兩次;每月月底前提供一次經(jīng)常性檢查報告和病害匯總報告; 
(3)檢測數(shù)據(jù)整理分析及報告編制; 
(4)檢測數(shù)據(jù)錄入系統(tǒng)。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持有有效的營業(yè)執(zhí)照或事業(yè)單位法人證書,同時具有交通運輸部(原交通部)公路工程試驗檢測綜合甲級資質(zhì)證書(獨立法人單位下屬的非獨立法人檢測機構具有上述資質(zhì)的,視為該獨立法人單位具有相應資質(zhì))和省級及以上技術監(jiān)督部門頒發(fā)的計量認證合格證書。近3年內(nèi)(2013年7月1日至今,以項目完工日期為準)至少完成過一條高速公路路面、橋梁檢測項目,具有高速公路路面、橋梁檢測經(jīng)驗,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均能滿足本招標項目要求。 
3.2 本次招標不接受聯(lián)合體。 
3.3 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 
3.4 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同時參加本項目投標。 
招標人將在中標通知書發(fā)出前對投標人進行行賄犯罪檔案查詢。 
檢察機關提供的查詢結果告知函內(nèi)容包括中標候選人單位或其法定代表人或項目負責人在過去一年存在行賄犯罪記錄的,招標人將取消其中標候選人資格。 
5.1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16年7月12日至 2016年7月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節(jié)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4:30~17:00(北京時間,下同), 在河北公共資源大廈一樓(石家莊市石清路9號),由企業(yè)法定代表人(以營業(yè)執(zhí)照顯示姓名為準)或其委托代理人(持授權委托書)持企業(yè)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原件、企業(yè)資質(zhì)證書副本原件、基本賬戶開戶許可證原件、投資參股的關聯(lián)企業(yè)情況表(格式見附件1)原件、身份證原件及上述資料的彩色復印件(或彩色掃描輸出件)一套(A4幅面,全本復印,逐頁加蓋投標單位公章)購買招標文件。 
5.2凡有意參加投標者須于報名截止時間前在河北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石家莊市石清路9號)通過資格確認(需提前在河北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wǎng)上注冊,并且攜帶營業(yè)執(zhí)照原件、組織機構代碼證原件(三證合一可不提供)、稅務登記證原件(三證合一可不提供)、基本開戶許可證原件、法人授權委托書原件、誠信承諾書原件等資料前往交易中心現(xiàn)場進行資格確認,詳見河北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通知公告欄里“河北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關于市場主體注冊登記的通知”詳詢河北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交易受理處,電話0311-66635531)已在河北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受理處通過資格確認的投標者可直接報名并購買文件。凡不按照要求進行資格確認的單位報名無效。 
5.3招標文件每套售價1000元人民幣,售后不退。 
    6.1 招標人不組織進行工程現(xiàn)場踏勘并不召開投標預備會。 
    6.2 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為2016年8月2日9:30前(北京時間),投標人應于當日08時30分至9時30分將投標文件送至河北公共資源大廈206會議室(石家莊市石清路9號)。 
6.3 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以及未按招標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中國采購與招標網(wǎng)”、 “河北省招標投標綜合網(wǎng)”、“河北省交通運輸廳行政權力公開透明運行網(wǎng)”、“河北交通投資集團公司網(wǎng)站”、“河北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wǎng)站”上發(fā)布。因輕信其他組織、個人或媒體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損失的,招標人、招標代理概不負責。 
| 招標人:  | 河北華能京張高速公路有限責任公司  | 招標代理:  | 華能招標有限公司  | 
| 地  址:  | 河北省懷來縣沙城鎮(zhèn)長城北路高速路口  | 地    址:  | 石家莊市西三莊街258號  | 
| 郵  編:  | 075400  | 郵    編:  | 050071  | 
| 電  話:  | 0313-6839646  | 電    話:  | 0311-87793174  | 
| 傳  真:  | 0313-6839628  | 傳    真:  | 0311-87758865  | 
| 聯(lián)系人:  | 劉長泉  | 聯(lián) 系 人:  | 吳海盟  | 
  
附件1:企業(yè)投資參股的關聯(lián)企業(yè)情況表 
投資參股的關聯(lián)企業(yè)情況表 
| 申請購買招標文件的企業(yè)應提供其投資參股的關聯(lián)企業(yè)情況,包括以下內(nèi)容:  (1)與本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的其他單位名單;  (2)對本單位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其他單位名單;  (3)本單位對其他單位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名單。  (單位蓋章)             | 
 注:(1)如不存在以上某種情況,請在其后填寫“無”。 
(2)申請人應如實填報此表,否則因其投標影響招標公正性的,其投標無效,并視為弄虛作假。 
  
附件2:資格審查條件 
附錄1  資格審查條件(資質(zhì)最低條件) 
| 資質(zhì)等級要求  | 
| 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持有有效的營業(yè)執(zhí)照或事業(yè)單位法人證書,同時具有交通運輸部(原交通部)公路工程試驗檢測綜合甲級資質(zhì)證書(獨立法人單位下屬的非獨立法人檢測機構具有上述資質(zhì)的,視為該獨立法人單位具有相應資質(zhì))和省級及以上技術監(jiān)督部門頒發(fā)的計量認證合格證書。  | 
附錄2  資格審查條件(業(yè)績最低條件) 
| 信譽要求  | 
| 投標人近3年內(nèi)(2013年7月1日至今,以項目完工日期為準)至少完成過一條高速公路路面、橋梁檢測項目。  | 
附錄3  資格審查條件(信譽最低要求) 
| 信譽要求  | 
| 投標人在近1(2015年7月1日至今)年中不曾在公路項目中違約而被驅逐或因投標人自身的原因而使公路項目合同被解除。  | 
附錄4  資格審查條件(主要人員最低要求) 
| 人 員  | 數(shù)量  | 資 格 標 準  | 
| 項目負責人  | 1  | 高級工程師  | 
| 橋梁檢測負責人  | 1  | 高級工程師,具有交通運輸部(原交通部)頒發(fā)的公路工程試驗檢測工程師證書(含橋梁專業(yè))  | 
| 公路檢測負責人  | 1  | 工程師,具有交通運輸部(原交通部)頒發(fā)的公路工程試驗檢測工程師證書(含公路專業(yè))  | 
注:若同時申報京張高速公路同期的其它檢測項目(京張高速公路部分橋梁及宣東互通區(qū)域路面高程測量項目),擬投入本項目的人員不得在京張高速公路同期的其它檢測項目中兼任。如發(fā)現(xiàn)人員在兩個項目中兼任,評標委員會將否決其投標。 
附件3:評標辦法 
評標辦法(綜合評估法) 
評標辦法前附表 
| 條款號  | 評審因素與標準  | ||
| 1  | 評標  方法  | 本款修改為:  本次評標采用綜合評估法。評標委員會對滿足招標文件實質(zhì)性要求的投標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規(guī)定的評分標準進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順序推薦1-3中標候選人,但投標報價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綜合評分相等時,以投標報價低的優(yōu)先;投標報價也相等的,評標委員會將對投標人近3年內(nèi)滿足資格審查條件(業(yè)績最低條件)要求的業(yè)績合同額進行排序,業(yè)績金額累計高的優(yōu)先。  | |
| 2.1.1  2.1.3  | 形式評審與響應性評審標準  | (1)投標文件按照招標文件規(guī)定的格式、內(nèi)容填寫,字跡清晰可辨;  (2)在報價函上填寫了投標總價,投標總價不高于招標人公布的最高投標限價,且報價唯一;  (3)投標人填寫完畢的工程量固化清單未對工程量固化清單電子文件中的數(shù)據(jù)、格式和運算定義進行修改;  (4)投標人根據(jù)招標人提供的工程量固化清單電子文件填報完成并打印的投標工程量清單中的投標報價和投標函大寫金額報價應一致;  (5)投標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的簽字、投標人的單位章齊全,符合招標文件規(guī)定;  (6)投標人按照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3.4.1項和第3.4.2項規(guī)定的金額、形式、時間和賬戶等要求提供了投標保證金;  (7)投標人按照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3.7.4項的規(guī)定,提供了法定代表人的授權委托書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并附有公證機關出具的加蓋鋼印、單位章并蓋有公證員簽名章的公證書,鋼印應清晰可辨,同時公證內(nèi)容完全滿足招標文件規(guī)定;  (8)投標人未對本項目提出分包計劃;  (9)投標人未以聯(lián)合體形式投標;  (10)投標文件載明的招標項目完成期限未超過招標文件規(guī)定的時限;  (11)投標文件沒有對招標人的權利提出削弱性或限制性要求,沒有對投標人的責任和義務提出實質(zhì)性修改;  (12)投標人不存在串通投標或弄虛作假或有其他違法行為的;  (13)投標文件未附有招標人不能接受的條件;  (14)投標人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不影響招標公正性;  (15)投標人的單位負責人不是同一人或者投標人之間不存在控股、管理關系。  投標文件不符合以上條件之一的,應認為其存有重大偏差,并否決其投標。  | |
| 2.1.2  | 資格評  審標準  | (1)投標人具備有效的營業(yè)執(zhí)照、組織機構代碼證(三證合一的不提供)和基本賬戶開戶許可證;  (2)投標人的資質(zhì)證書有效且等級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前附表”附錄1的規(guī)定;  (3) 投標人的業(yè)績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前附表”附錄2的規(guī)定;  (4) 投標人的信譽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前附表”附錄3的規(guī)定;  (5) 投標人的主要人員資格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前附表”附錄4的規(guī)定;  (6) 投標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2項規(guī)定的情形;  | |
| 條款號  | 條款內(nèi)容  | 編 列 內(nèi) 容  | |
| 2.2.1  | 分值構成  (總分100分)  | 技術建議書:   30  分  評標價:  40  分  業(yè)績:   10  分  投標人信譽:  5   分  擬投入本項目的人員資格和能力:  15 分  | |
| 2.2.2  | 評標基準價計算方法  | 評標基準價的計算:  在開標現(xiàn)場,招標人將當場計算并宣布評標基準價。  (1)評標價的確定:  評標價=投標函文字報價  (2)評標價平均值的計算:  除按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5.2.5項規(guī)定開標現(xiàn)場被宣布為廢標的投標報價之外,所有投標人的評標價去掉一個最高值和一個最低值后的算術平均值即為評標價平均值。(如果參與評標價平均值計算的有效投標人少于5家時,則計算評標價平均值時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   (3)評標基準價的確定:  招標人設置評標基準價系數(shù)(98%,98.5%,99%,99.5%,100%),由投標人代表或監(jiān)標人現(xiàn)場抽取,評標價平均值乘以現(xiàn)場抽取的評標基準價系數(shù)作為評標基準價(評標基準價保留小數(shù)點后兩位,小數(shù)點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如果投標人認為評標基準價計算有誤,有權在開標現(xiàn)場提出,經(jīng)監(jiān)標人當場核實確認之后,可重新宣布評標基準價。確認后的評標基準價在整個評標期間保持不變,不隨通過初步評審和詳細評審的投標人的數(shù)量發(fā)生變化。  | |
| 2.2.3  | 評標價的偏差率計算公式  | 偏差率=100%×(投標人評標價-評標基準價)/評標基準價  | |
| 2.2.4(1)  | 技術建議書  | 30分  本項目的特點和關鍵技術問題的針對性一般,技術建議基本可行,得18分;  本項目的特點和關鍵技術問題針對性較強,技術建議可行,得18.1-24分;  本項目的特點針對性強,關鍵技術問題對策明確、合理,技術建議科學、有效、可行,得24.1-30分。  | |
| 2.2.4(2)  | 評標價  | 40分  評標價得分計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標人的評標價>評標基準價,則評標價得分=40-偏差率×100×E1;  (2)如果投標人的評標價≤評標基準價,則評標價得分=40+偏差率×100×E2;  其中:  E1是評標價每高于評標基準價一個百分點的扣分值,E1=1;  E2是評標價每低于評標基準價一個百分點的扣分值,E2=0.5。  (評標價得分保留小數(shù)點后兩位,小數(shù)點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 |
| 2.2.4(3)  | 業(yè)績  | 10分  滿足強制性標準要求得6分;  每增加一個滿足資格審查條件(業(yè)績最低條件)要求的業(yè)績加2分,最多加4分。  | |
| 2.2.4(4)  | 投標人信譽  | 5分  滿足強制性標準要求得5分。  | |
| 2.2.4(5)  | 擬投入本項目的人員資格和能力  | 15分  滿足強制性標準要求得9分;  公路檢測負責人為高級工程師加6分,最多加6分。  | |
| 需要補充的其他內(nèi)容:  | |||
| 3.1   | 初步評審修改為:  3.1.1評標委員會可以要求投標人提交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3.5.1 項至第3.5.5 項規(guī)定的有關證明和證件的原件,以便核驗。評標委員會依據(jù)本章第2.1.1 項、第2.1.3 項規(guī)定的評審標準對投標文件進行初步評審。有一項不符合評審標準的,其投標文件被否決。  | ||
| 3.1.2  | 修改為:投標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標文件被否決:  (l)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2 項規(guī)定的任何一種情形的;  (2)串通投標或弄虛作假或有其他違法行為的;  (3)不按評標委員會要求澄清、說明或補正的。  | ||
| 3.1.3~3.1.6不適用  | |||
各評審因素得分應以評標委員會各成員的打分平均值確定,該平均值以去掉一個最高和一個最低分后計算。各項得分、評標基準價、評標價均保留2位小數(shù)。